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减保规则非常宽松,不限制每年的减保次数,仅要求每年减保不超过“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额”的20%。具体如下:
本合同犹豫期后且本合同有效,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减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每个保险单年度内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需符合本公司规定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要求。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后,本合同各保险单年度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同比例减少。本合同自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的各期保险费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本公司按减少后的保险费和各保险单年度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文字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