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时年龄为40周岁2及以下的,祝寿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保险期间为至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3零时,生存至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及平安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28%给付祝寿保险金;
若保险期间为至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至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及平安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50%给付祝寿保险金。
(2)投保时年龄为40周岁以上的,祝寿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保险期间为至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至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及平安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28%给付祝寿保险金;
若保险期间为至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至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及平安附加福佑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50%给付祝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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