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用户支付账户分为Ⅰ、Ⅱ、Ⅲ三种类别,Ⅲ类账户年累计余额支付额度可以超过10万,最高达到20万。
与此同时,根据央行261号通知的监管要求,同一用户只允许开通一个Ⅲ类账户,用户名下若已开通过Ⅲ类账户,则名下其他账户不得升级为Ⅲ类账户。
收到系统提示“超出10万元/年支付限额”,说明你已开通过其他Ⅲ类账户,无法新增Ⅲ类账户。
如需支付,需使用银行卡完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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