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想分就分”账单分期条款及细则》规定,以下交易无法办理分期付款:
(1)按照《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贷记卡领用合约》及《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贷记卡章程》规定收取的各项手续费用,如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转账交易、取现交易、房地产销售、证券交易、还贷、购买彩票、缴纳罚款、纳税、公共事业费、医院类交易、法庭费用、保释金和债券、政府服务、政府贷款、使领馆收费等;
(3)其他交通银行另行指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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