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承保年龄为0-85周岁(含0、85周岁),被保险人常住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成年人累计意外身故保额以保监会规定为准。71周岁以上(含71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海外自驾车意外伤害”“急性病身故保障”和“意外事故及突发疾病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减半,保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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