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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