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中签了投资者可以不要,即在缴款日截止时间不缴款,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情况,会导致投资者认购可转债的机会:
1、可转债发行规模较大,中签率较高,这类可转债中签之后,散户较多,上涨压力较大,投资者中签之后赚不到什么钱,浪费时间成本。
2、正股业绩较差,一直处于下跌通道,这类可转债上市之后,破发概率较大,从而导致投资者会放弃认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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