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由于生育津贴的申领需要该职工参保人提交材料给单位,由单位向社保部门进行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领取得到,个人不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的直接申领,所以一般情况下,怀孕之后辞职是不能够领取到生育津贴的。不过也存在比较特殊的情况,有的地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合并,职工怀孕之后离职,以个人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职工社保,在医保费用中额外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且一直保持正常缴纳状态,这部分地区的职工社保参保人也能够在辞职后申领到生育津贴,职工如果有怀孕之后就离职这方面的打算,最好咨询一下自己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了解相应的信息和咨询,否则最好还是继续就业,向所在单位提交生育证明材料,进行生育津贴的申领比较节省生育就医成本。
如果所在单位没有为自己的职工进行生育保险的参保和缴费,那么该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需要按照正常出勤工资一样的标准进行定时发放。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每个地区的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此以南京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为您举例:
1、用人单位和该职工需要依法进行生育保险的缴纳并且需要按时足额地完成生育保险缴费义务;
2、产假期间也需要保证生育保险的正常缴纳,且在申领生育津贴之前缴纳生育保险时间要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市职工社保参保人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南京市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