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在集合竞价也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因此,当投资者的委托单排在比较后面,或者其价格比较高,则会导致投资者在集合竞价期间卖不出。
投资者想在集合竞价卖出个股,则可以选择以当天跌停的价格委托卖出,如果在集合竞价没有卖出,则在开盘之后,投资者可以继续选择卖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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